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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刑事检察人才如何培养?“浙”个计划圈出重点——
时间:2024-12-30 来源: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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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充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队伍基本功建设,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能力、刑事检察队伍信心”,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浙江省检察机关新时代刑事检察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4个部分18条,系统研究、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浙江省刑事检察人才培养工作。


    文件何以出台?

    浙江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队伍建设。2023年11月,浙江省四名参赛选手参加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获得历史最佳成绩。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经验总结,专题研究队伍建设,对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刑事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提出明确要求。


    2023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学深悟透做实,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提出要解决“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和素能发展与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不相适应”“刑事检察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明确目标”等突出问题,由第一检察部研究起草《行动计划》,并充分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和相关业务部门意见,最终推动文件出台。


    人才培养怎么干?

    ——落实落细“十个聚焦”

    《行动计划》明确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目标要求,围绕练好办案基本功、完善刑检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出“十个聚焦”重点路径,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新时代刑事检察铁军。


    重点聚焦提升证据审查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出庭公诉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四项刑事检察核心素能。充分发挥浙江省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先行研究优势,积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举办全省优秀审查报告、优秀刑事法律文书、典型案事例评比活动为抓手,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份文书。在今年年初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出庭能力建设的意见》基础上,在全省刑事检察条线推行庭审观摩评议两个“全覆盖”。引导各地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推进数字监督专项工作。


    重点聚焦“检察新秀-刑检工匠-公诉精英”三类刑事检察人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模拟法庭、辩论赛、控辩赛等实战化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和多学科复合型刑事检察人才,加强专业人才库建设,锻造一批能办案、办好案的工匠型检察官。全面加强检察官助理的选拔、培养,推动落实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发挥检察办案生力军作用。


    重点聚焦制度引领、示范引领、品牌引领“三个引领”,全面做优新时代刑检队伍建设。坚持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异地调配优秀公诉人出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师资库、精品课程库。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明确院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案件。坚持以党建引领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挖掘培育具有浙江特色的刑事检察文化品牌,以品牌促品质。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已组织开展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例评选、控辩赛内部选拔赛、刑事检察优秀示范庭评选等系列岗位练兵活动。近期,省检察院将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刑事检察各条线共同推进队伍建设工作。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个提升”,落实“两个回归”,着力“三个加强”,将“三个善于”融入刑事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深刻认识刑事检察人才培养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以落实《行动计划》为抓手,努力锻造实战型、复合型、专业型、领军型刑事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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