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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2-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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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1  )
    (二)机构设置                                      ( 1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1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1-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 6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6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6-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8-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13)
    四、名词解释                                       (13-16)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41.19万元,支出总计2241.1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210.94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经费结余,本年度再下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8.2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7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7.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9.88万元,占收入合计2.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15万元,占75.75%;项目支出543.35万元,占24.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8.37万元,支出总计2178.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52.32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项目经费重新下达使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4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年度结余的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32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902.27万元,占86.9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63万元,占4.65%;卫生健康(类)支出77.18万元,占3.5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7.29万元,占4.4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49.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追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奖金等指标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8.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6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正常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正常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支出为退休员住房补贴,指标在年中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59万元,支出决算为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的正常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93万元,支出决算为9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正常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
    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占52.9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23万元,增长57.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未结算费用在本年度结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占47.0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未结算费用在本年度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预算数为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8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法用车管理,维修费、燃油费等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45万元,支出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8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法用车管理,维修费、燃油费等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累计116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兄弟检察院领导、同行来院指导联系工作、办案及其他客人等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兄弟检察院领导、同行来院指导联系工作、办案及其他客人等支出。接待167批次,累计116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均计入机关运行经费中;比2020年度增加36.52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将培训费、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与支出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1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松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公益诉讼项目经费及政府购买服务(后勤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益诉讼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2.92万元,完成预算的52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支付经费52.92万元,其中公益诉讼办案差旅费2.37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宣传费5.53万元;用于四都乡知返林建设42.92万元。2021年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27件,诉前磋商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0件,上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8.38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公益诉讼信息化建设较弱,难以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办案标准化流程缺失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信息化建设。

    政府购买服务(后勤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院共有后勤服务人员8人,1-12月支付后勤人员劳务费、服务公司管理费32万元。按照合同要求,劳务公司为我院提供了区域内专业、高效、规范的服务,保证了办公办案环境的安全与整洁,保障了我院干警的工作餐和食品卫生安全。提下一步措施: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劳务公司的沟通合作,为干警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 反映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检察监督 (项) :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察活动监督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其他检察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如保障办公、办案的其他支出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工作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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