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松阳1例入选!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5-10-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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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林业局公开通报7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倾倒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

    案例三

    松阳县徐某某倾倒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2年3月至9月,徐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从松阳县某乡某村承包来的山场提供给吴某某、濮某某用于倾倒固体废物(工业制砂污泥),造成19.10亩林地(其中公益林面积6.30亩)严重毁坏。2023年2月1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2月8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9月1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4月29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284万元。2024年8月1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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