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被结婚”18年,冒名婚姻该如何撤销?
时间:2022-08-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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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多亏检察院介入,假婚姻撤销了,这下我终于能和男友领结婚证了!”近日,被冒名结婚的湖南某县人陈某拨通了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号码,言语中难掩喜悦之情。


    当头一棒,竟“被结婚”18年


          “您的婚姻登记申请我们无法受理,系统显示您已于2004年和松阳的叶某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2021年12月,正当陈某满怀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兴冲冲地准备和男友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工作人员的一席话无异于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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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不认识叶某,也从未去过松阳,更不可能和他结婚。”着急的陈某给松阳县民政局打来电话,请求撤销自己与陈某的婚姻登记。对此,工作人员回复,陈某和叶某的婚姻登记材料齐全、形式合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情形,因此依法不属于婚姻登记部门可以自行撤销的情形。


    上门求助,检察官来“破案”


          婚姻登记本意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冒名登记,反而成了当事人通往幸福之路的最大阻碍。2022年7月4日,走投无路的陈某,来到了松阳县检察院上门求助,申请监督。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长,调查难度大,检察长汪兴第一时间牵头成立办案组,势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


          办案团队先是调取了陈某和叶某婚姻登记的原始资料,经核对发现,陈某的《身份证明》为临时身份证件,里面的照片却并非陈某本人,且《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显示的户口本户号与陈某实际户号也不相符合。此时,办案团队有了初步内心确信,和叶某登记结婚的不是陈某。


    此“陈某”非彼陈某


          办案团队找来另一方当事人叶某,由于叶某是聋哑人,办案人员只能转而询问其家人,在家人的叙述下,案件事实逐渐浮现出来。原来在2004年,经他人介绍,叶某与“陈某”相识,“陈某”温柔善良,并不像他人嫌弃叶某身体残疾,反而对叶某很是体贴关心,不久后两人便领了结婚证。但好景不长,仅过了三四天,“陈某”就以回老家探亲为由离开了,从此便杳无音信。


          在询问过程中,叶某的家人也对办案人员倒起了“苦水”。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寻找“陈某”,但都没找到。叶某就是想离婚也办不了手续,多了不少麻烦事。随后,在办案团队的见证下,叶某和家人辨认了陈某的照片,他们都明确表示照片上的人不是当初与之结婚的“陈某”。


    环环紧扣,真相终大白


          为了形成证据链闭环,办案团队在向叶某确认婚姻登记上的手印是“陈某”所按后,还委托松阳县公安局进行手印鉴定,经比对该手印与陈某的十指指印均不吻合。所有证据均印证了陈某被冒名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至此,办案团队拨开层层迷雾,终令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保护当事人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7月19日,松阳县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向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陈某和叶某的婚姻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于7月28日作出撤销决定。


          下一步,松阳县检察院将积极运用“三查融合”办案机制,进一步研判和移送相关线索,联合有关单位查出冒名顶替者,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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