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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新荣、刘俊彪作出逮捕决定
时间:2021-07-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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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叶村乡河头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新荣、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刘俊彪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一案,由松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陈新荣作出逮捕决定;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刘俊彪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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